政治雷達法律刑事訴訟法 › 第302條

刑事訴訟法 第302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AI 白話解釋
← 第301條看 刑事訴訟法 全文第30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