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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243條

刑法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十八條請求乃論之罪,外國政府之請求,得經外交部長函請司法行政最高長官令知該管檢察官。 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之規定,於外國政府之請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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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