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刑事訴訟法 › 第11條

刑事訴訟法 第11條

指定或移轉管轄由當事人聲請者,應以書狀敘述理由向該管法院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刑事訴訟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