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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登記證遺失或損壞時,應由其發行人檢同刊登聲明作廢之報紙一份,向該 管地方主管官署申請,層轉行政院新聞局補發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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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