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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339條

法院認為對清算監督上有必要時,得為第三百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六款之處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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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