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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7條

本保險保險經費於扣除其他法定收入後,由中央政府、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分擔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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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