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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研究所辦事細則

一句話看懂
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研究所辦事細則規範郵政研究所的組織、業務、研究、訓練等相關事項,目的是為了確保郵政研究所有效運作,以提升郵政服務品質和效率。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03-01-16・共 10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細則依交通部郵政總局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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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本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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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本所設資訊應用室、技術開發室、管理研究室及行政策劃室,分掌本所各 項研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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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資訊應用室職掌如左: 一、郵政營業部門電腦化作業之研究。 二、郵件收投轉運作業資訊自動化處理之研究。 三、辦公室自動化之研究。 四、電子計算機硬軟體功能與郵政業務制度配合運用之研究。 五、建立郵政業務資訊作業網、支援決策管理之研究。 六、郵政資訊自動化作業研究資料之蒐集。 七、其他有關郵政資訊自動化作業之諮詢及應用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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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技術開發室職掌如左: 一、郵政業務有關機械設備之開發、引進、測試及改良。 二、郵政物品、器具之研製、引進、實驗、測試及改良。 三、郵件收投運輸工具之改進研究。 四、郵件自動化業務設備系統採用、改良之研究。 五、局屋設備之改善研究。 六、其他有關郵用設備之實驗應用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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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管理研究室職掌如左: 一、郵政新興業務之策劃研究。 二、郵政資費費率合理化之研究。 三、郵政各項業務市場調查之研究。 四、郵政人力資源有效運用之研究。 五、各項管理制度改進之研究。 六、改進工作場所,提高服務品質,加強工作效率之研究。 七、郵政管理制度研究資料之蒐集。 八、其他有關管理改進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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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行政策劃室職掌如左: 一、研究計畫之編擬、協調事項。 二、推行研究計畫與郵政各單位及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之聯繫事項。 三、本所各室研究成果或結論之系統分析事項。 四、研究案結論之協調採行或試辦事項。 五、郵政專題研究項目之規劃實施、移付審查、核發研究費用、編印保管 事項。 六、研究成果、工作報告及研究資料之彙編、出版、分發及交換事項。 七、國內外郵政資料之譯述。 八、專題徵文競賽之規劃實施及審查事項。 九、本所圖書之登記及保管事項。 十、所研究器材及財務之保管事項。 十一、其他不屬本所各室主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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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本所各級人員之職掌,各依其職務說明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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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本所得設各種專題研究小組,其召集人及成員簽請局長指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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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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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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