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憲法 › 第136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136條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35條看 中華民國憲法 全文第13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