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 第271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AI 白話解釋
💡 殺人者可能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即使殺人未遂或有殺人預備行為,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最高可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270條看 中華民國刑法 全文第27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