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 第262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262條

吸食鴉片或施打嗎啡或使用高根、海洛因或其化合質料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AI 白話解釋
← 第261條看 中華民國刑法 全文第26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