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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145條

以生計上之利害,誘惑投票人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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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