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東西有問題、房子漏水,賣方要負責嗎?這篇說明瑕疵擔保責任與保固,是實用的消費與交易常識。
買的商品有瑕疵、買的房子有漏水、買的車有問題——賣方要不要負責?「瑕疵擔保責任」就是保障買方,讓賣方對其交付物的瑕疵負責。這是重要的交易常識。
瑕疵擔保指出賣人(賣方)對於買賣標的物的「瑕疵」,應負的責任。當交付的物有減少價值、效用的瑕疵,或欠缺賣方保證的品質時,買方可依法主張權利。這是民法對買方的保障——不能賣了有問題的東西就不管。
物有瑕疵時,買方視情況可主張:
但買方通常有檢查與通知的義務,發現瑕疵應及時通知賣方,並注意行使權利的期間。
要區分:瑕疵擔保是法律規定的賣方責任(法定);保固(保證)則是賣方另外的承諾(約定),承諾在一定期間內對產品負責維修等。兩者可能並存——保固是額外的保障,不影響法定的瑕疵擔保權利。
瑕疵擔保責任保障買方的權益,讓交易有品質的保障,是誠信交易的基礎。它與消費者保護相輔相成。想了解消費者的權益,可以看消費者保護法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