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例」「施行細則」「辦法」有什麼不同?這篇用白話說明台灣法規的位階:憲法、法律、命令的高低關係,以及為什麼施行細則不能牴觸母法。
翻法規時常看到各種名稱:法、條例、通則、施行細則、辦法、標準。它們不是隨便取名,而是反映了法規的「位階」高低。
台灣的法規大致分三個位階,高的優先、低的不能牴觸高的:
「施行細則」是最常見的命令。它是為了執行某部法律(母法)而訂的細節規定。例如《個人資料保護法》是母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就是配套的執行細節。施行細則不能超出母法的授權範圍,也不能牴觸母法。
法律由國會制定,程序嚴謹但無法鉅細靡遺;命令由行政機關訂定,補足執行細節、又能較快因應實務。分層讓制度兼顧民主正當性與行政彈性,但前提是低位階必須服從高位階。
政治雷達收錄法律與其施行細則、相關命令的全文,並在母法頁面互相連結,方便你一次看懂一部法的完整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