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旨在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依據立法院的刪減決議,將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以避免地方財政及運作受到嚴重影響。此舉動是為了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地方政府確保財政穩定,解決長期建設的資金問題;同時督促中央政府優化資源分配。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政府的財政穩定與長期建設規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督促中央政府優化資源分配、減少浪費;疑慮:刪減預算可能影響中央政府的運作效率、地方政府過度依賴中央補助款。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需留意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協調與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5-23,2025-05-2
交付審查2025-05-23,2025-05-2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6-06,2025-06-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20,2025-06-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27,2025-07-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7-04,2025-07-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7-11,2025-07-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7-18,2025-07-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7-25,2025-07-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8-01,2025-08-0
黨團協商2025-06-1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自114年度5至12月份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未分配數,已嚴重違反立法院通案刪減、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之決議精神。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浮濫,原編列三兆一千億元,立法院通案刪減後仍有二兆九千億餘元之數,為中華民國史上最高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院本於職責審議預算,以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甚至浪費之目的,中央政府不思檢討如何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數,此舉不僅違反原預算刪減提案之意旨,更將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及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劇烈衝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