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針對經濟弱勢學生在五年制後兩年免收學費,並由政府全額負擔學貸利息,及增加學校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的貸款項目。此修正旨在減輕學生經濟負擔,特別是弱勢學生的債務壓力。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經濟弱勢學生減輕學費和學貸利息的負擔,解決部分學生因貸款而導致的經濟困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專科學校的經濟弱勢學生,以及政府的教育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新增經濟弱勢學生免納學費、政府全額負擔學貸利息,並增訂學校及網路通訊使用費貸款項目。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經濟弱勢學生負擔,促進教育公平;疑慮:政府財政負擔增加,可能影響其他教育政策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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