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20040000

「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6-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草案要為電子競技訂定一部國家級「基本法」,把電競定位為涉及數位經濟、半導體、AI 與青年文化的戰略產業。立法目的是建立中長期發展中樞、整合跨部會,並保障選手與幕後人員的職涯。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電競選手、教練、賽事與相關幕後從業人員可望取得制度化的職涯與權益保障,產業也有跨部會整合與政策定調的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電競選手、教練、賽事營運與幕後人員、遊戲與相關科技產業,以及有意投入電競的青年。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制定的「基本法草案」,建立國家推動電競的政策架構與保障原則;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電競已是全球戰略產業,需要國家層級定調與整合,並實質保障選手職涯;疑慮:有意見認為基本法偏宣示、是否需專法仍待討論,且跨部會權責與經費來源不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基本法定方向,真正影響權益的常在後續子法與預算,建議持續追蹤配套措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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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12,2026-06-1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邱鎮軍、陳菁徽、林倩綺、洪孟楷等20人,鑑於電子競技已突破傳統體育框架,發展為全球數位經濟、晶片半導體應用、AI視訊技術與青年文化輸出的關鍵戰略新星,涉及前沿科技研發、運動科學導入、專業人才梯隊孵化、國際外交戰場插旗及跨國數位基礎建設等國家級政策。然我國現行法制仍將其視為個別行政事務,缺乏宏觀國家政策定調與跨部會整合架構,致使國家科技優勢未能轉化為電競產業鏈之長期紅利,基礎青年訓練與從業環境亦面臨制度性瓶頸。為掌握全球數位運動產業的關鍵主導權,確立國家推動電子競技之中長期發展中樞,引導公私協力完善數位基礎建設,實質保障選手與核心幕後人員之全生命週期職涯,並於國際舞台上開創「電競外交」新局,爰擬具「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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