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9830000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23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四、十五條,調高三等書記官及法警的職務列等,並適度放寬一等、二等書記官員額比例。另增設法警兼任小隊長的彈性組織規定,並明定法警的司法警察身分及職權依據(含人犯戒護、少年護送等)。理由是該院案件高度專業、審判輔助業務繁重。
能幫助到什麼
可幫助少年及家事法院的書記官與法警改善列等與升遷,並讓法警在戒護、少年護送等職務上有明確法律身分與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少年及家事法院的三等書記官、法警及司法人事與預算主管機關,並間接涉及受戒護、護送的少年。
修正了哪些條文
explain為空。依why:修正第十四、十五條,調高三等書記官與法警列等、放寬一二等書記官員額比例、增設法警兼任小隊長、明定法警司法警察身分與職權,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該院案件專業、法警勤務具危險性,調整有助留才並明確執法依據;疑慮:人事費用增加、員額比例放寬必要性、法警職權擴張範圍與監督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屬各級法院組織法同向修正之一,可與法院組織法母法及其他專業法院版本對照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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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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