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藉此全額補助學生就學貸款利息,減輕學生未來償還負擔,提升教育投資的可負擔性。現行制度對學生財務支持尚有強化空間,青年就學貸款負擔對其未來經濟發展及生活品質影響甚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學生和家庭減輕財務負擔,降低就學期間所形成的長期經濟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學生和家庭,特別是申請就學貸款的青年族群。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增訂第二項,明定就學貸款利息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學生。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學生未來償還負擔,提升教育投資的可負擔性;疑慮:政府財政負擔增加,未來是否能持續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學生就學貸款利息。
政治雷達小叮嚀
須關注未來政府財政規劃和預算編列,以確保修正條文的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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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23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鄭天財Sra Kacaw、徐欣瑩等23人,鑒於我國青年就學貸款負擔對其未來經濟發展及生活品質影響甚鉅,實務上亦有因無力償還學貸而遭金融機構聲請強制執行之情形,顯示現行制度對學生之財務支持尚有強化空間。另觀察近年政府就學貸款利息補貼支出逐年下降,整體財政負擔已趨緩,具備進一步提升補助之條件。為減輕學生未來償還負擔,提升教育投資之可負擔性,爰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政府為協助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應辦理就學貸款制度,惟對於貸款利息之補助未設明確規範,學生於就學及畢業後仍須負擔利息支出,對家庭及青年族群形成長期經濟壓力。
二、近年政府就學貸款利息補貼支出呈現下降趨勢,由民國九十六年約新臺幣四十一億元,至民國一百十三年已降至二十餘億元;同期間申請人次亦由約八十一萬人減少至約三十三萬人,顯示整體制度財政負擔已趨緩,政府具備強化補助之空間。
三、實務已有案例顯示,部分學生因無力償還就學貸款,遭金融機構聲請強制執行,一旦有薪資收入即可能被依法扣取三分之一用以清償債務;另依相關調查資料,青年負債來源中以學貸占比最高,顯示其對青年經濟壓力影響甚鉅。
四、為減輕學生及家庭之財務負擔,降低就學期間所形成之長期經濟壓力,並提升教育投資之可負擔性,爰增訂第二項,明定就學貸款利息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學生,以強化政府對學生之支持。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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