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延長就學貸款寬限期二年,以減輕貸款學生還款壓力,協助其順利就業與改善家庭經濟。該修正案目的在於協助學生完成學業後,能夠有更多時間穩定就業與經濟基礎,再開始償還貸款。
能幫助到什麼
若修正案通過,能幫助貸款學生減輕經濟壓力,有更多時間穩定就業與經濟基礎。解決學生貸款還款困難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專科學校學生貸款政策與財政規劃。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增加第五項關於延長寬限期二年的規定,及相關利息由中央主管機關按年編列預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協助學生減輕經濟壓力,穩定就業與經濟基礎;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貸款學生可能濫用寬限期。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案通過後,貸款學生與政府財政規劃需密切關注其實施效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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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23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蘇清泉、鄭天財Sra Kacaw、鄭正鈐等19人,鑒於就學貸款目的係培育國家人才,幫助在學學生求學期間,毋須顧慮學費,專心向學,考量學生於教育階段學業或服完義務兵役完成後,初期尚未穩定就業、薪資偏低或協助家計等因素,透過延長寬限期二年緩繳措施,讓貸款人減輕還款壓力與改善家庭生活經濟,爰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政府為培育優秀人才,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在學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於六十五年九月開辦助學貸款,其後於八十三年更名為就學貸款。
二、依教育部資料,歷年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統計以九十八學年度申貸人次最多八十一萬餘人次、申貸金額三百零二億元,至一百十三學年度已大幅降至三十三萬餘人次、金額一百十四億元,其中大專校院部分就學貸款金額占比約百分之九十八.六九,以目前就學貸款利率百分之一.七七五推估政府每年負擔利息約二億元。
三、考量學生於教育階段學業或服完義務兵役完成後,初期就業尚未穩定、薪資偏低或協助家計等因素,透過延長寬限期二年緩繳措施,讓貸款人減輕還款壓力與改善家庭生活經濟,爰增訂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五項,及其緩繳期間應負擔之利息,由中央主管機關按年編列預算。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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