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8920000

「藝術教育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這是藝術教育法第十七條的修正案。提案認為現行藝術與美感教育偏重學校常規課程,為落實文化平權、提升學子對藝文資源的可近性,主張各級學校應善用地區藝術資源、加強與藝術機構合作並辦理藝術巡迴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學生在校園實地接觸藝術品,提升藝術素養與藝文資源的近用,並促進在地美感教育。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學校學生與教師、藝術機構,以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藝術教育法第十七條,明定各級學校應善用地區藝術資源、加強與藝術機構合作並辦理藝術巡迴展,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實地接觸藝術可提升學子素養並落實文化平權,深化在地美感教育;疑慮:須評估經費人力與城鄉資源差距,避免成為宣示性條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教育類修法可留意是否搭配預算與實施細則才能落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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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4-24,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24,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楊曜、蘇巧慧等18人,檢視我國現行藝術及美感教育,偏重於各級學校常規課程之建置,為落實文化平權,並提升年輕學子對藝文資源之可近性,讓學子們跳脫於一般課程的講授,能夠於校園實地觀察藝術品之美,進而啟發對於藝術之美不同的想像,提昇我國學子的藝術素養,爰擬具「藝術教育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已邁入第三期,其政策目標之一為美感在地:扎根縣市政府美感課程在地實踐,創造在地化美感認同與獨特性,並建立學校與社區學習圈,促進地方整體美感教育之永續發展。
二、為實踐上述政策目標,教育部與與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共同辦理廣達《游於藝》計畫便是實踐方式之一,該計畫宗旨提到:以實際行動將藝術帶入校園,讓師生輕鬆接觸藝術,基金會和國內外各大博物館合作,將豐厚的文化資源透過基金會的研究轉化,策劃成適合中小學生學習的教育展覽。
三、爰此,擬具「藝術教育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各級學校應善用地區藝術資源,加強與藝術機構之合作,辦理藝術巡迴展,嘉惠學子並提昇一般藝術教育品質。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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