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菁徽、廖偉翔等16人提案修正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針對五年制專科後二年學生,明定家庭綜合所得淨額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十二以下者免納學費。理由是貧富差距擴大、希望減輕中低所得家庭教育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就讀五專後二年、家庭所得較低的學生減免學費,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主要影響對象
就讀五年制專科學校後二年、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百分之十二以下的學生及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增訂家庭綜合所得淨額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十二以下者免納學費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中低所得家庭負擔、促進教育機會均等,並引德國、挪威為例;疑慮:財源編列、門檻認定及對私校財務的影響需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以稅率級距界定補助對象的設計,可關注實際涵蓋人數與認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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