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允許「完全中學」在遴聘輔導主任時,能優先依《學生輔導法》辦理,以解決法規適用衝突,強化輔導工作的專業領導。現行法規對完全中學的行政彈性不足,該修正案旨在整合校內輔導資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完全中學學校,使其能更好地整合輔導資源,強化專業領導,解決法規適用上的衝突。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完全中學學校的輔導主任遴聘與輔導工作運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增列但書規定,允許完全中學學校得優先依《學生輔導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輔導主任之遴聘。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解決法規適用疑義、整合輔導資源、保障輔導行政專業性、落實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疑慮:可能造成不同學校適用標準不一、增加行政複雜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不同法規的銜接與適用優先順序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