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擬修訂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調整軍官、士官退伍除役後所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族所支領之遺屬年金給付金額的調整機制;提案者認為現行規定調整幅度不夠及時,影響退伍軍官和士官的基本生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退伍軍官、士官及其遺族,減輕物價上漲對其基本生活的衝擊;解決現行調整機制不夠及時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改為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調整給付金額;刪除調整比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規定的部分。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軍官、士官及其遺族的生活保障應與時俱進調整;疑慮:調整可能增加財政成本、影響國家經濟環境和政府財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確保調整機制的合理性和財政可負擔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