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將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改制為行政法人,以強化國家中醫藥政策執行和整體發展計畫,提升國際競爭力。改制後將有助於解決預算和人才問題,提升研究量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提升研究發展能力,解決預算和人才困境;有助於提升我國在國際中醫藥領域的競爭力與影響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現有職員和未來研究發展方向。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具「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將現有研究所改制為行政法人;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國家中醫藥政策執行和整體發展計畫,提升國際競爭力;疑慮:改制後可能增加行政成本,現有研究方向和人才是否能順暢轉銜。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改制後具體成效和可能衍生的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1-09,2026-01-1
交付審查2026-01-09,2026-01-1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鑒於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五項及中醫藥發展法規定,國家應促進現代與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提升中醫醫療照護品質及中藥標準。雖然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肩負傳統醫藥研究發展使命,致力於基礎性與系統性中醫藥研究,發展中醫實證醫學及臨床精準治療已久,但至今面臨預算來源有限、人才延攬及留用困難等問題,致使進用管理與科學研究量能成長受阻。爰此,為強化執行國家中醫藥政策及整體發展計畫,並提升我國在國際中醫藥領域之整體競爭力與影響力,爰擬具「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將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改制為行政法人,以建構更具專業性與前瞻性的中醫藥研究發展體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