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該草案擬增訂《引渡法》部分條文,以填補我國向外國政府請求引渡的法律缺口,規範我國向外國請求引渡及緊急引渡羈押的程序和權責分工。同時,草案也旨在接軌國際實務,保障被請求引渡人的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該草案,能幫助我國有效打擊跨國犯罪,並保障被請求引渡人的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我國與外國政府的引渡合作,以及被請求引渡人的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我國向外國請求引渡及緊急引渡羈押的程序和權責分工,新增引渡保證和被請求引渡人權益保障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填補法律缺口,打擊跨國犯罪;疑慮:可能涉及國家主權,影響被請求引渡人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草案時,應注意其對我國與外國政府合作的影響,以及被請求引渡人權益的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鑒於我國現行《引渡法》已長年未修,其內容尤未包含我國向外國政府請求引渡之相關規定,早已不符現況執法所需。為填補跨國打擊犯罪之法律缺口,爰擬具「引渡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法僅有單向自我國引渡至外國的規範,為填補我國向外國政府請求引渡之立法空白,明定了我國向外國請求引渡及緊急引渡羈押的法定程序,並確立有關單位的權責分工。
二、為接軌國際實務並履行承諾,授權法務部在不違反國內法下出具引渡保證,並明定該保證對各級檢察機關具有法律拘束力。
三、為具體保障被請求引渡人之權益,規範被請求引渡人因我方引渡請求,而在受請求國所遭受之人身自由拘束日數,於引渡回國後,應得以折抵其刑期、罰金額數或保安處分之執行日數。
四、為保障人身自由,因我國引渡請求遭拘束、後因不可歸責事由未執行者,有權請求補償,並授權法務部訂定辦法及編列預算。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引渡法 的所有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