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針對因災害受損的房屋給予一年免稅,並簡化申報程序,以減輕災民負擔、強化災害救助效能。該草案旨在確保稅制公平合理,幫助災民儘速復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災民無須負擔房屋稅,解決災後重建的經濟壓力;同時簡化行政程序,加速減免作業。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因災害受損房屋的屋主或納稅義務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新增災害免稅規範與免納稅義務人申報程序。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災害救助效能,減輕災民稅負壓力,確保稅制公平合理;疑慮:可能減少地方政府稅收,影響公共建設或社會福利預算。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後續執行細節及成效,值得關注與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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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邱若華、徐巧芯、廖偉翔等16人,鑒於近年極端氣候頻仍,水災、土石流等天災導致大量民宅受損,災民除修繕家園外,仍須負擔房屋稅,顯然加重其生活壓力。為強化災害救助效能,並確保稅制公平合理,爰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災害免稅規範與免納稅義務人申報程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臺灣地區常受颱風及豪雨侵襲,住宅遭淹水或土石流災害高度達五十公分以上者,修復成本龐大,若仍徵收房屋稅,將對災民造成過度負擔。爰明定其免徵一年,並授權稅捐稽徵機關依救助清冊主動辦理,以加速減免作業,落實災害救助精神。
二、修正後可兼顧災害救助、社會公平及行政效率,減輕災民負擔,並避免部分納稅義務人因規範不明或未申報而喪失權益,實具修法必要性。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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