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0370000

「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1-11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擬修正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擬增訂錄影為口授遺囑保存方式,並放寬儲存載體限制,以符合現今科技發展與民眾使用習慣。現行規定僅限於錄音帶,已不符時宜,可能引發繼承爭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民眾以更現代化的方式保存口授遺囑,減少繼承爭議。解決現行規定與科技發展脫節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繼承人、立遺囑人及相關實務工作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增訂錄影為口授遺囑保存方式,並放寬儲存載體限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訂錄影保存方式符合科技發展趨勢,方便民眾;疑慮:新規定可能增加實務操作的複雜性,需要明確的配套措施。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配套措施的完善,以確保新規定順利實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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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11-07,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07,2025-11-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楚茵、楊曜、邱志偉等23人,有鑑於現行《民法》對口授遺囑之保存方式僅限於錄音帶,顯已不符現今科技發展與民眾使用習慣。實務上,部分民眾透過數位裝置錄音保存遺囑,卻因不符口授遺囑之要件,無法構成有效遺囑,引發繼承上之爭議,顯示現行規定有調整之必要。參考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增訂錄影為口授遺囑保存方式,並配合數位科技發展,放寬儲存載體之限制,爰擬具「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有鑑於現行民法對口授遺囑之保存方式僅限於錄音,且錄音內容儲存之載體限於錄音帶,顯已不符現今科技發展與民眾使用習慣。
二、目前市面上難以取得空白錄音帶及錄音機,規範限定使用錄音帶作為口授遺囑之要件,恐有執行上之困難,衍生繼承上之爭議。
三、考量科技演進,並參考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爰增訂錄影,並放寬錄音錄影之儲存載體,以合於現實。

提案人

連署人(20)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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