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第六條條文,允許資位制人員調任其他職務,解決現行規定限制升遷的問題;現行規定導致資位制人員無法升遷,影響相關人員權益和單位用人彈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資位制人員享有更多升遷機會,解決未來人力銜接斷層問題;同時也增加單位用人彈性,有利組織人力運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交通部航港局的資位制人員和單位用人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條文,刪除限制資位制人員升遷的規定,允許其調任航港局其他職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資位制人員有更多升遷機會,單位用人彈性增加,有利組織人力運用;疑慮:資位制人員調任其他職務可能導致組織調整和人力資源管理挑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本案時需關注資位制人員權益、單位用人彈性和組織人力運用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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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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