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明確規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及教養義務,確保兒少不受不當的身心暴力管教行為。此修正旨在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保障我國兒少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本草案,將有助於保護兒少免受身心暴力管教行為,維護兒少身心健康與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明確兒少有不受不當身心暴力管教行為之權利,增訂相關文字規範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少權益;疑慮:可能限制家長管教權、界定不當管教行為標準不易。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未來修法實施細節及配套措施需謹慎規劃,以確保兒少權益與家長權責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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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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