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益,解決歷來政府政策導致的土地流失和權益受損問題。草案擬具完整法制架構,統合土地增劃編、規劃、管理、使用與處分程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原住民族保留土地權益,解決生計和居住問題。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政府承諾,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疑慮:實施面挑戰,資源是否足夠。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需平衡各方權益和現實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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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案由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黃仁、廖偉翔、林沛祥等16人,鑒於當前原住民族的土地權益,長期未獲應有保障,歷經日本殖民與戰後政府政策,原住民族賴以為生的土地大量被列為國有,多為林業用地,占比逾七成,不僅限制居住與耕作,更導致部落人口外移、生計受損。雖然政府推動「保留地增劃編制度」,但遠遠無法因應人口成長近九倍的需求,政策落實明顯不足。蔡總統與歷任行政院院長皆曾承諾推動保留地專法,卻始終未完成立法,令人遺憾。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政府有責任承認與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並制定法制規範。然而,原民會目前僅配置二十餘名人力,卻需管理26萬公頃土地,與農業部與財政部的數千人編制形成巨大落差,導致違法使用難以遏止、土地管理難以到位。為真正實現族人權利、落實政府承諾,應立即制定整合增劃編、規劃、管理、使用與處分程序,建立完整法制架構,避免地權流失與執行空轉。保障原住民族土地,不應只是口號,而是國家義務,唯有儘速立法,才能實踐土地正義,爰擬具「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條例草案」,進而促進族群共存共榮,創造雙贏局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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