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條,因應政府機關魚受網路攻擊頻傳,將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等在國安法修正後才設立或變更位階的單位,明定為國安局在科技情報工作上可統合指導、協調、支援的機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國安局在資訊安全情報工作上可明確統合、協調資通電軍與資安署等單位,有助情資蒙集與判讀、因應網路攻擊。
主要影響對象
國安局、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等資安與情報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條,於國安局可統合指導、協調、支援的機關中增列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等單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網路攻擊隐密且潛伏期長,國安局需資通電軍、資安署等單位協助情資蒙集與分析,且需與現行組織現狀接軌;疑慮:統合指導權限的範圍與民主監督、個資保護如何兼顧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屬組織法接軌性修正,是為了反映資安署、資通電軍等新設機關的現狀,可對照資安與國防相關法一併理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2025-06-03
交付審查2025-06-03
案由
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6人,鑒於近年國內政府機關遭受網路攻擊事件頻傳,據國安局統計,2024年台灣政府各項服務網站每日平均遭受240萬次網路攻擊,較2023年日均120萬次翻倍成長。惟中國政府支持之網路攻擊具有高度隱密性、潛伏期長等特質,國安局於於情報蒐集上,應有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等單位協助情資蒐集與判斷分析之必要。是以,為使國家安全局之運作與資訊安全情報工作開展得以順利進行,爰擬具「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查《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三款規定,國家安全局掌理科技情報工作,並就此負有統合指導、協調、支援第一項後段所載各機關之責。
二、次查,數位發展部為辦理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規劃、計畫核議及督導考核,執行國家資通安全防護、演練與稽核業務及通訊傳播基礎設施防護,特設資通安全署,為《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第一條所明定。
三、復查,為加強國軍資訊作戰及網路安全管理等能力,立法院於2021年5月修正《國防部組織法》,規定資通電軍指揮部自2022年1月1日起改制為國防部直屬軍事機構。
四、惟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係於2020年修正,修訂時上述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尚未設立或變更法定位階。
五、是以,鑒於中國政府支持之網路攻擊具有高度隱密性、潛伏期長等特質,國安局於於情報蒐集上,應有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等單位協助情資蒐集與判斷分析之必要,爰提案增列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等單位作為國安局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機關。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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