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旨在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來台就讀高等教育並留台服務。該草案擬調整學位要求至學士以上即可申請折抵,並提高特定人才的折抵年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來台就讀高等教育的外國專業人才,解決我國勞動力短缺和高等教育招生缺口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來台就讀高等教育的外國專業人才和國內勞動力市場。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外國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相關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有助於吸引更多優秀人才來台就讀高等教育並留台服務;疑慮:可能會影響國內人才的就業機會,或難以有效吸引高質量人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方意見,確保政策能有效吸引高質量人才並解決國內勞動力短缺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5-23,2025-05-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5-23,2025-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8-29
三讀2025-08-29
黨團協商2025-08-13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林沛祥、林倩綺等16人,鑑於我國勞動力短缺問題已成為影響我國產業發展之重要因素。又因少子化之故,我國高等教育招生缺口逐年擴大。是以延攬外國優秀人才來台就讀,且後續留台服務實有必要,爰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以鼓勵更多專業人才申請來台就讀高等教育並留台貢獻所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國發會推估,2030年我國勞動力市場將面臨約48萬的人力缺口。
二、教育部自行評估合理解決高等教育學生人數缺口之招生目標,為國際學生在2030年前要招生到總量30萬人,更強調其中要七成要讓他們畢業後,仍願意留在臺灣工作。
三、為增加我國高等教育吸引力,並能與周邊日、韓、新加坡、港澳等地區競爭,爰調整將原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需在我國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才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續留期間,調整為學士以上學位即可申請折抵。另放寬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限制,使就讀四年以上取得學士學位的外國專業人才得折抵六個月、取得碩士學位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得折抵一年,並提高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折抵年限,將博士提高為二年。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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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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