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制定「青年基本法草案」,主張將青年發展定為基本國策,建立青年事務專責單位與青年參與決策機制,並確保青年參政及在經濟、社會、文化、政治等面向的充分參與。提案理由為我國長期缺乏整體性青年政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青年政策的法源與專責機制,主張讓青年在政策制定中有更制度化的參與管道。
主要影響對象
青年族群、青年事務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制定「青年基本法」,涵蓋國策方針、青年事務專責單位、青年參與決策機制及青年發展權利等;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制定基本法可定明國策、建立青年參與機制、實踐青年主流化;疑慮:基本法的實質拘束力有限,須釐清青年定義、專責單位定位與既有青年業務(如教育部青年署)的分工,避免疊床架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基本法多為原則性框架,落實程度取決於後續子法與專責單位,可持續追蹤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5-09,2025-05-1
交付審查2025-05-09,2025-05-1
撤案2025-05-23,2025-05-2
案由
本院委員范雲、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許智傑等16人,鑑於我國長期缺乏整體性青年政策,且未將青年發展定為基本國策及施政方針,實有必要制定青年基本法,藉立法定明國策方針,建立青年事務專責單位及青年參與決策機制,發展青年政策,並確保青年享有完整參政權,且能充分地參與、促進及享受經濟、社會、文化和政治發展,使青年獲得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充分實現,實踐「青年主流化」目標,並建立共存共榮之世代關係,爰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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