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亭妃等16位委員提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列「數位領域」為特定專業人才專長、放寬世界大學一定排名畢業者來台工作限制,並放寬永久居留與在台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折抵居留年限的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吸引數位領域與國際名校人才來台,並讓在台就學取得學位的外籍人才更容易申請永久居留,提升攬才競爭力。
主要影響對象
數位領域外籍人才、世界排名大學畢業生、在台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外籍人才及其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條(增列「數位領域」及經勞動部專案核定之工作為專業工作)、第六條(放寬世界排名大學學士以上學位者工作限制)、第十四條(放寬特定專業人才永居條件及在台學位折抵連續居留年限)。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列數位領域、放寬名校與在台學位人才條件,符合國際發展趨勢、強化引才;疑慮:以大學排名為標準可能有認定爭議,放寬永居折抵也可能引發門檻是否過鬆的討論。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與黃捷、羅美玲等版本均涉「數位領域」與永居放寬,可對照各版差異理解攬才修法的共通方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