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8810000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4-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提議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改隸總統府。提案理由為配合總統宣布設置的「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集中資源推動健康政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使醫藥研究事權統一、集中政府資源,配合健康台灣政策有效推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家衛生研究院、總統府與原主管之衛生福利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七條,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改隸中華民國總統府。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事權統一、集中資源投入醫藥研究,配合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目標;疑慮:研究機構改隸總統府的機關屬性、預算監督與行政院職權分工,外界有不同意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機關改隸案可留意改隸後的預算、人事與監督由誰負責,影響運作甚於名義歸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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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陳超明、鄭正鈐、林思銘、邱鎮軍、林沛祥等41人,鑒於賴清德總統於一百十三年六月十九日宣布設置「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以促進全民的健康生活、提升全齡的照顧,並接軌國際健康永續發展;而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係醫藥及衛生研究機構,設立宗旨為加強醫藥衛生之研究,以增進國人之健康福祉。為有效推動「健康臺灣」政策,應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改隸中華民國總統府,提升我國醫療水準,爰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又賴清德總統宣布設置「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以促進全民的健康生活、提升全齡的照顧,亦使我國接軌國際健康永續發展;鑒於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係醫藥及衛生研究機構,設立宗旨為加強醫藥衛生之研究,以增進國人之健康福祉。為求事權統一,集中政府資源投入醫藥研究發展,有效執行「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之目標。爰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改隸中華民國總統府,以有效推動「健康臺灣」政策,提升我國醫療水準。

提案人

連署人(3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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