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提案理由指近年改造槍砲結構與功能日益複雜、造成多起重大傷亡,欲針對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的材質、規格及殺傷力等,訂定更具體的認定標準與規範。原文未提供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使槍砲、彈藥及零件的認定標準更明確,強化管理並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執法與槍砲主管機關、涉及槍砲彈藥零件的相關產業,以及一般民眾的公共安全。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原文敘明欲於第四條就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之材質、規格及殺傷力訂定更具體認定標準,未提供具體條文文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明確認定標準有助查緝改造槍械、維護公共安全;疑慮:標準範圍若過廣,對合法相關物品與產業的影響可能被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重點在「認定標準明確化」,建議留意最終條文如何界定零件與殺傷力。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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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鑑於近年以來,國內陸續查獲新型態的改造槍砲,其結構與功能日益複雜,且此類非法槍械已造成多起社會矚目之重大傷亡案件,嚴重威脅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因此有必要針對槍砲、彈藥之主要組成零件的材質、規格,以及相關武器之實際殺傷力,明確訂定更具體的認定標準及規範。鑑此,爰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以有效強化槍砲彈藥管理,維護社會治安,並進一步保障廣大民眾的生命安全與基本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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