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萬美玲、林沛祥、廖偉翔等18人提出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引述OECD「人工智慧建議書」、歐盟「可信賴AI倫理準則」與「人工智慧法」、美國「AI權利法案藍圖」、加拿大「AI資料法草案」等國際立法,主張我國應推動相關法規以協助AI發展、規範基本原則並避免國民權益受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推動我國AI發展、避免落後他國,並就AI應遵守的基本原則保障國民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AI相關產業,以及可能因AI應用受影響的一般國民。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說明欄未列出具體條號內容,詳見原文說明;主要為制定AI基本法、規範AI應遵守的基本原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多國已立法,我國若無規範恐落後並限制發展,應立法協助發展並保障國民權益;疑慮:參採多國框架的取捨、規範強度對產業與權益保障的平衡,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大量援引國際立法例,可留意審查時如何將不同國家模式整合進我國法制。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5-14
委員會審查2025-06-11
委員會審查2025-06-12
委員會審查2025-08-04
委員會發文2025-08-13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林沛祥、廖偉翔等18人,鑒於近年來人工智慧發展快速,且其影響層面廣泛,能應用於各領域上,亦被國際視為未來趨勢,且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以下簡稱OECD)於2019年通過「人工智慧建議書」,提出基本價值原則,給予各國相關建議;歐盟同年發布「可信賴人工智慧倫理準則」,且於2024年通過「人工智慧法」;美國則於2022年發布「AI權利法案藍圖」、加拿大亦於2022年提出「人工智慧資料法草案」,然我國迄今卻未有相關法規,恐讓我國人工智慧發展落後他國,且無相關法規亦將讓人工智慧發展受到限制,政府應積極推動相關法規,以協助、推動我國人工智慧發展,並規範人工智慧應遵守之基本原則,避免於人工智慧發展過程中,使國民權益受損,爰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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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人工智慧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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