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理由是現行法對分離自屍體的檢體樣本規定不足,難以因應人體基因、生物標記、醫學影像等生物資料研究的需求,希望完備相關法律規範。原文未附具體條文對照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主張可補足屍體檢體與生物資料研究的法律依據,支援醫學研究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生物資料庫與醫學研究機構、檢體與資料來源相關者及衛生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原案未提供條文對照,重點在補充分離自屍體檢體樣本及生物資料研究的相關規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備生物資料庫法制、因應醫學研究需求;疑慮:個資與基因隱私保護、樣本取得的知情同意與倫理審查,公開資訊有限。
政治雷達小叮嚀
生物資料涉及隱私與倫理,建議特別留意修正後的同意與資料保護條款。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莊瑞雄等18人,有鑑於我國人體組織研究法律對於分離於屍體之檢體樣本法律規定不足,難以因應醫學研究發展之需求,並為人體基因、生物標記、醫學影像等生物資料之研究所需,應儘速完備法律規定,爰擬具「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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