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留台服務。草案擬將申請門檻從碩士以上學位降至學士以上學位,並調整折抵年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解決勞動力短缺問題,吸引更多外國專業人才留台貢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外國專業人才、特定專業人才及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四條條文,放寬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調整學位門檻及折抵年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有利吸引外國優秀人才,解決勞動力短缺問題;疑慮:可能增加社會融合與勞動市場管理的挑戰,影響本土勞動者的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人才引進與社會融合、勞動市場管理的需要。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3-07,2025-03-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3-07,2025-03-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8-29
三讀2025-08-29
黨團協商2025-08-13
案由
本院委員葛如鈞等18人,鑑於我國已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且少子化問題嚴重,勞動力短缺問題已成為影響我國產業發展之重要因素,是以延攬外國優秀人才留台服務實有必要,爰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以鼓勵更多專業人才申請留台貢獻所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國發會推估,2030年我國勞動力市場將面臨約48萬的人力缺口。
二、將原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需在我國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才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續留期間,調整為學士以上學位即可申請折抵。
三、放寬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限制,使就讀四年以上取得學士學位的外國專業人才得折抵六個月、取得碩士學位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得折抵一年,並提高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折抵年限,將博士提高為二年。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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