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萬美玲等十九名委員提出,主張現行國定紀念日及節日係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但因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應以法律定之。提案另指該辦法自一百零三年起逾十年未修,建議參酌當前社會風氣重新檢視節日後立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紀念日與放假規範將由法律明定,提升穩定性與可預期性;對勞工、學校與企業在排假上更有明確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受僱勞工、學生、公私部門及需依放假日調度的工商與交通運輸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版本條文細節未附說明,詳見原文說明;核心是制定專法取代現行行政命令層級之實施辦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依法律保留原則,攸關人民權義之事項應以法律規範,且辦法多年未修宜全面檢討;疑慮:放假日增減牽動工商運作與經濟成本,法律化後調整程序較繁,各界對應納入哪些節日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一會期有多個版本的紀念日及節日專法併案審查,建議對照各版本放假日清單再判斷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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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3-07,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07,2025-03-1
委員會審查2025-03-17
委員會審查2025-03-26
委員會審查2025-03-31
委員會發文2025-04-07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鑒於當前國定紀念日及節日皆由內政部訂定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來辦理,然依「中央標準法」第五條規定,涉及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當前僅以辦法施行,顯不符規定,且該辦法自103年迄今,已有10年未修正,應重新衡量並參酌當前社會風氣,修正相關節日,使國定假日及節日更符合社會及人民期待,爰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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