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0,2025-01-1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0,2025-01-1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7,2025-01-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7,2025-01-2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2025-03-04
交付審查2025-03-04
本院委員翁曉玲、羅廷瑋等16人,有鑑於農業部暨所屬三級機關(構)相關組織法已於112年8月1日施行,在原農委會已升格為農業部之情況下,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已無繼續保留及適用之必要,為完善法制,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