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獎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陸海空軍獎勵條例》部分條文。提案指營區抗炸等戰力保存設施已不符現代要求且缺工影響承造,並考量台海防衛兩軍數量不對稱,擬獎勵民間採用新式工法投入軍事工程,及獎勵提出經演習驗證採用之新式戰術戰法的個人或單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對投入軍事工程新工法的廠商及提出有效新戰術戰法者給予獎勵,提案認為有助提升戰力保存設施與部隊戰術因應能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投入軍事工程的民間業者、提出新式戰術戰法的軍職人員與單位,以及國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陸海空軍獎勵條例》部分條文,增訂對採用新式工法投入軍事工程業者及提出經驗證新戰術戰法者的獎勵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以獎勵誘因吸引民間投入軍事工程與創新戰法、因應不對稱作戰;疑慮:關注獎勵認定標準的客觀性與執行細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防相關獎勵修法,建議關注獎勵範圍與驗證機制的具體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現有營區之抗炸等戰力保存設施,已不符現代工程或軍事科技要求,且因缺工等因素,致影響廠商投入承造,使軍方相關工程屢屢延宕。另考量軍事科技日新月異與台海防衛戰兩軍之數量不對稱性,部隊之戰術、戰法與編成應做出相應調整,爰擬具「陸海空軍獎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因應現有營區之抗炸等戰力保存設施,已不符現代工程或軍事科技要求,且因缺工趨勢逐年惡化,致影響廠商投入承造,故修法鼓勵民間業者採用新式工法,投入軍事工程或防禦工事。
二、近年軍事科技發展愈發迅速,為應對未來部隊所採用新式科技或裝備,以及台海防衛戰兩軍數量之不對稱性,應有相應戰術戰法,故對提出新式戰術戰法,且經演習驗證後為部隊採用之個人、團體或單位予以獎勵。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林憶君 黃國昌 吳春城 麥玉珍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的所有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