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配合組織改造,修正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七條中的機關名稱。提案理由載為配合農業部組織改造,屬機關名稱對應的技術性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讓基金條例所列機關名稱與現行組織架構一致,減少實務援用時的名稱落差。
主要影響對象
涉及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運作及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七條,更新機關名稱。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組織改造更新機關名稱以維持法規一致;疑慮:公開資料未見明顯反對論點,可關注理由與條文對應的一致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名稱對應案可留意提案理由與修正法條是否相互呼應。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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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案由
本院委員謝衣鳯、羅廷瑋等17人,根據農業部組織改造,爰擬具「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機關名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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