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菸害防制法第四條,參考英、法等國「自動調整機制」精神,將菸品健康福利捐(菸捐)與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理由指菸捐已連續多年未調、菸價相對偏低,希望以價制量、抑制吸菸人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菸捐可隨物價自動調整而不再長期凍漲,主張可提高吸菸門檻、降低吸菸與青少年用菸意願,並可能增加用於健康相關用途的財源。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吸菸者、菸品業者、菸捐財源相關之健保與健康預算,以及一般國民健康。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菸害防制法第四條,將菸品健康福利捐改採與物價指數連動的自動調整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價制量為國際公認有效的菸害防制手段,連動物價可避免效力被通膨稀釋、維護國民健康;疑慮:自動連動漲價對低所得吸菸者衝擊較大,並有人關注私菸走私、稅捐用途與調整機制設計等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牽涉價格與稅捐的法案,連動公式與配套是關鍵,可一併追蹤後續委員會的數據與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