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菸害防制法第四條,參考英、法等國「自動調整機制」精神,將菸品健康福利捐(菸捐)與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理由指菸捐已連續多年未調、菸價相對偏低,希望以價制量、抑制吸菸人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菸捐可隨物價自動調整而不再長期凍漲,主張可提高吸菸門檻、降低吸菸與青少年用菸意願,並可能增加用於健康相關用途的財源。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吸菸者、菸品業者、菸捐財源相關之健保與健康預算,以及一般國民健康。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菸害防制法第四條,將菸品健康福利捐改採與物價指數連動的自動調整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價制量為國際公認有效的菸害防制手段,連動物價可避免效力被通膨稀釋、維護國民健康;疑慮:自動連動漲價對低所得吸菸者衝擊較大,並有人關注私菸走私、稅捐用途與調整機制設計等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牽涉價格與稅捐的法案,連動公式與配套是關鍵,可一併追蹤後續委員會的數據與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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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案由
本院委員吳宗憲、林沛祥等17人,有鑑於我國近年成人吸菸率持續攀升,且18歲以上家庭成員暴露於二手菸環境之比例亦呈增加趨勢,菸品使用對國民健康造成之負擔實不容忽視。查菸捐至今連續凍漲15年,相對於大幅提升之物價水準,菸價已明顯過低,由此導致國人吸菸之門檻極低,吸菸人口高居不下。依據國際經驗,菸價適時調漲有助於降低民眾買菸意願,爰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參考英國、法國等國家設置「自動調整機制」之精神,將菸稅捐與物價指數連動調整,使健康福利捐抑制國人用菸之效用不隨所得、消費水準之調升和物價膨脹而被削弱,以利減少用菸量、維護國民健康,實踐菸害防制法之立法意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查我國之菸品健康福利捐於91年起每包徵收5元,將70%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金,後又依95年通過之《菸酒稅法》修正案,將健康福利捐調整為每包10元,並將分配比例提高為90%。然而,自健康福利捐修法以來,已連續15年未作調整。儘管106年菸稅調漲20元,惟107年以降至111年吸菸人口仍不降反升,顯示台灣菸價調漲之腳步過於緩慢,亦足見如今的菸價調整機制已無法有效回應物價的波動,連帶導致菸品稅捐的效力早已隨時間推進被所得、消費水準之調升和物價膨脹所削弱,再不能達遏止吸菸行為之效,實有修正之必要。
二、我國近年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劇烈成長,91年12月時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為81.74,98年12月為89.16,如今,113年11月的CPI已經高達108.84,且近年CPI指數的成長速度持續在增加,在本年度便連續有多個月突破通膨警戒線。上述指數反映了國民於生活相關用品之消費的指數,充分顯示我國市場持續走高,以及國內通貨膨脹和價格壓力之成長不可忽視。但反觀台灣自91年起開徵菸捐後,僅歷經2次調整:首先由91年每包5元至95年每包10元,最近一次則是98年調高到20元,98年以降便未再調漲,逐漸使得買菸在台灣變得「越來越容易」。
三、以澳洲為例,澳洲曾透過連續11年漲菸稅之政策,成功將成人吸菸率下降到1成以下。根據包括澳洲在內的國際經驗,在適當的時間、配合充分的討論評估,「以價制量」是效果最為顯著的菸害防制政策之一,尤其針對青少年吸菸人口日益增加的問題,增加其吸菸的門檻可有效減少青少年用菸的機會與比例,最終達到減少菸害、維護國民健康之目的。
四、爰此,菸價有配合物價作調整之必要,應參考英國、法國等國家設置「自動調整機制」之精神,將菸稅捐予物價指數連動調整,適時調高吸菸之門檻,以便壓制用菸量、減少吸菸人口,實踐菸害防制法之立法意旨。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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