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魯明哲、黃健豪、游顥、廖偉翔、牛煦庭、林沛祥等十六名委員提出,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主張紀念日或節日之名稱、日期及放假規定現僅以辦法定之,但放假涉及經濟活動、文化傳承與國人權義,有以法明定之必要,爰擬具實施條例草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放假與節日規範升格為法律,對民眾與企業的權利義務依據更明確、穩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勞工、學生、公私部門及依放假運作的工商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核心為以法律取代現行辦法層級之規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放假攸關經濟、文化傳承與人民權義,應以法律規範以符法治;疑慮:節日範圍與放假安排各版本主張不一,法律化後調整彈性下降。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本與多個同名草案併案,建議聚焦各版本實質條文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委員會審查2025-03-17
委員會審查2025-03-26
委員會審查2025-03-31
委員會發文2025-04-07
本院委員魯明哲、黃健豪、游顥、廖偉翔、牛煦庭、林沛祥等16人,鑒於《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之規定: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惟目前我國紀念日或節日之名稱、日期及放假規定皆僅以辦法定之,然放假與否除關乎經濟活動與文化傳承外,更涉及國人權利義務之規範,實有以法明定之必要。基此,為彰顯我國悠長之歷史傳承,並符法治國精神,爰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