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資通安全管理法全面修正版本之一,由羅美玲等21人提出,重點包括將主管機關調整為數位發展部、由資通安全署專責執行、擴大納管對象、加強委外資安規範、明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禁限用、增訂稽核改進機制,並協助民間中小企業提升資安與全民資安意識。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資安法配合數發部組織調整,並把關鍵基礎設施、財團法人等納管,協助中小企業強化資安防護,提升整體國家資安韌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公務機關、特定非公務機關、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財團法人及中小企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調整主管機關為數發部並由資安署執行、新增危害國家資安產品定義與禁用、增訂定期不定期稽核及改進計畫、強化民間與全民資安規範等(多條修正,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威脅升高與數發部成立,全面升級資安管理有其必要;疑慮:危害產品認定權集中於主管機關、納管擴大恐增企業負擔,標準與救濟機制需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一會期有多版資安法修正草案並行審查,建議交叉比對各版本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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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委員會審查2025-04-24
委員會審查2025-05-22
委員會發文2025-06-03
案由
本院委員羅美玲等21人,鑒於全球資通安全威脅日益增強,本法為增強國家資通安全防護能力,確保國家安全、促進產業發展及提升全民資通安全意識,爰進行修正,重點包括:調整主管機關權責、擴大資通安全管理對象、加強委外資通安全規範、明確規範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限制使用、增訂稽核及改進機制,以及強化民間資安防護與全民資安意識,爰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資通安全威脅日益嚴峻,資安防護已成為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重要課題,隨著資訊技術的進步與應用擴展,針對資通安全的管理需更全面且具體。因此,修正本法以提升國家資通安全體系的健全性及實務執行效果,增強防護機制,並兼顧民間資通安全環境的發展需求。
二、調整本法主管機關為數位發展部,由資通安全署專責辦理,統一規劃及執行國家資通安全政策,以強化資安管理效能。
三、為明確資通安全管理範圍,新增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定義,禁止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使用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危害產品,確保國家核心系統不受潛在資安風險威脅。
四、為加強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管理,增訂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制度,並要求各機關依稽核結果提出改進計畫,於指定期限內完成改善,以確保資通安全措施之有效執行,並得依需求進行績效評估。
五、因應國內產業對資通安全之需求,修正條文規定政府應協助民間企業(尤其中小企業)提升資安防護能力,並加強民眾的資通安全意識教育,建構全民資安防護網。
六、考量資通安全對全國性財團法人及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重要性,修正條文中增加對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管理規範,強化其資通安全維護措施,以有效防範資安風險。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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