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資通安全管理法全面修正版本之一,由羅美玲等21人提出,重點包括將主管機關調整為數位發展部、由資通安全署專責執行、擴大納管對象、加強委外資安規範、明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禁限用、增訂稽核改進機制,並協助民間中小企業提升資安與全民資安意識。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資安法配合數發部組織調整,並把關鍵基礎設施、財團法人等納管,協助中小企業強化資安防護,提升整體國家資安韌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公務機關、特定非公務機關、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財團法人及中小企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調整主管機關為數發部並由資安署執行、新增危害國家資安產品定義與禁用、增訂定期不定期稽核及改進計畫、強化民間與全民資安規範等(多條修正,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威脅升高與數發部成立,全面升級資安管理有其必要;疑慮:危害產品認定權集中於主管機關、納管擴大恐增企業負擔,標準與救濟機制需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一會期有多版資安法修正草案並行審查,建議交叉比對各版本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