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82500000

「戒嚴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2-1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許宇甄、翁曉玲、蘇清泉等18位委員提案修正戒嚴法第一條。現行規定總統宣告戒嚴後須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提案認為這段空窗期可能讓人民權利受損,主張改為總統先行宣布的戒嚴應於24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立法院休會時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議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大幅縮短戒嚴須經國會把關的時間,強化立法權對行政宣告戒嚴的即時制衡,回應外界對緊急狀態下民主監督的關切。
主要影響對象
全體國民、總統與行政院、立法院,以及關注緊急權與民主防衛機制的各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一條第二項,將總統緊急宣告戒嚴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改為「二十四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並增訂休會期間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議決。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縮短追認時間可避免戒嚴空窗期損害人權、強化國會制衡,並以鄰國經驗為鑑;疑慮:提案理由涉及朝野政治攻防,且修法是否逾越憲法追認架構、24小時時限是否可行,各方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批次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戒嚴案處理程序草案屬配套,建議合併理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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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4-12-13,2024-12-1
交付審查2024-12-13,2024-12-1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翁曉玲、蘇清泉等18人,鑑於戒嚴之宣布,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甚劇;然原有法條規定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宣告戒嚴,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總統宣告戒嚴理由不充分,在立法院否決前這段時間,會使社會秩序、百姓生活陷於混亂,為避免百姓經歷不必要之權利義務受損,爰擬具「戒嚴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總統先行宣布之戒嚴,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在立法院休會期間,立法院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議決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
二、戒嚴法於民國23年11月16日制定,並於37年4月15日全文修正,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總統於情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提交追認。」考量原立法意旨係當時中華民國政府位於南京,各省市立法委員前來開會,交通不便,需有時日,才能開會討論。然中華民國政府自播遷來台後,勵精圖治,各地建設一日千里,全臺交通便捷,目前立法委員自各選區前來立法院開會,迅速可達,不需一個月之久,爰修正第一條第二項於二十四小時內提交立法院。
三、近日韓國總統自行宣布戒嚴,幸賴韓國國會否決,得以於6小時內解嚴。然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卻在韓國總統宣布戒嚴後,隨即在Threads發文表示,南韓國會被親北韓勢力操控,南韓總統尹錫悅為維護自由憲政體制,緊急宣布全國戒嚴,並將事件連結至立院預算審查,批評藍白是暗黑惡勢力侵蝕國家;此外,還有少數人也發文附和民進黨團跟韓國戒嚴,此作法是在否定民主自由,更將民主社會中之權力分立,相互制衡,視為暗黑惡勢力侵蝕國家,反民主的心態極為可議。為避免執政者不適當宣布戒嚴,破壞國人生活、擾亂社會秩序,導致生靈塗炭,損害民眾權利,爰提案修正因緊急情勢宣告之戒嚴,須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在立法院休會期間,立法院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議決之。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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