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配合刑法墮胎除罪化的系列修法,修正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二十條,調整保險人之免責事由。理由是配合CEDAW公約精神,使相關配套法律不再以終止懷孕為免責或犯罪化的依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簡易人壽保險的免責規定與墮胎除罪化方向一致,主要涉及投保人與保險人對免責範圍的權義界定。
主要影響對象
簡易人壽保險的投保人、保險人,以及關注婦女權益與墮胎議題的群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二十條,調整保險人之免責事由相關文字;詳細條文配置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CEDAW精神及墮胎除罪化方向一致、保障婦女權益;疑慮:墮胎除罪化本身涉及生命權與身體自主權的價值爭議,連動修法的範圍與時程亦各有主張。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是一組配套修法的一環,建議與刑法及其他保險、醫療相關修正案一起對照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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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11-29
交付審查2024-11-29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我國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國內法化已逾十年。按CEDAW公約指出,締約國應致力於修訂視終止懷孕為犯罪的法律,以保障婦女人權。惟《優生保健法》自1984年成立以來,雖已有明確規範人工流產之定義,但包含本法等多部相關法律之配套措施未完全符合CEDAW公約之精神。為配合修訂刑法墮胎除罪化之提案,爰擬具「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修訂保險人之免責事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簡易人壽保險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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