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的規定是由內政部訂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屬於行政命令層級。本草案主張因紀念日、節日與放假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應以法律定之,故提案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把規範提升到法律位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紀念日與放假規範將有法律明文依據,可能提升規範的穩定性與法律效力,減少行政機關單方調整的空間。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受僱者、雇主、各級公私部門與一般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整部新法草案(制定條例),非修改既有條文,具體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放假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依法律保留原則應以法律定之,可增加穩定性與正當性;疑慮:行政命令較有彈性調整,提升為法律後若要因應社會變化調整節日可能更不易,且多版本草案內容差異仍待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有多個版本的紀念日節日法案併同審查,建議比對各版本對日期與放假的具體規定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委員會審查2025-03-17
委員會審查2025-03-26
委員會審查2025-03-31
委員會發文2025-04-07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黃健豪、羅廷瑋、廖偉翔等31人,有鑑於目前我國的紀念日及節日相關規範現以內政部訂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僅屬行政命令層級,然考量紀念日及節日具有國家歷史發展及民俗傳承之莊嚴意涵,以及社會生活之需要及整體經濟秩序之維護,不僅關乎公私部門的運作,亦涉及民眾的權利義務,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舉凡有關人民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爰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健全我國紀念日及節日法制,提升相關規範之穩定性及效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