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資格,調整學歷要求及折抵續留期間,以吸引更多人才長期留在台灣。該草案擬將外國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從碩士以上學位放寬至學士以上學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外國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解決台灣勞動力缺口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外國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以及台灣勞動市場。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放寬學歷要求及折抵續留期間資格。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法可補足台灣勞動力缺口、吸引外國人才;疑慮:可能造成國內人才就業競爭、成效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方意見,審慎評估修法成效與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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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10-25,2024-10-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10-25,2024-10-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8-29
三讀2025-08-29
黨團協商2025-08-13
案由
本院委員邱志偉、郭國文、羅美玲等18人,鑒於我國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現象,15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數量逐年下滑,又根據國發會統計預估,至2030年,我國勞動力缺口將達40萬人,亟待修法增加外國專業人才長期留臺工作誘因,補足我國短缺之勞動力,以維持我國經濟發展動能。爰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調整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之折抵資格。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了強化對於僑外學士、碩士畢業生吸引力,使其能長期留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爰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下稱本法)第十四條相關規定,進一步調整外國專業人才、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資格。
二、本法第十四條修正方向,原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我國就學取得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位者,修正為「學士」以上學位者;外國專業人才部分,增列取得學士學位之外國專業人才,與取得碩士學位之外國專業人才相同,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續留期間一年;另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部分,增列取得碩士學位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與取得博士學位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相同,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續留期間一年。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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